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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提示:警惕旅游消费“货不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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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1:41: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旅行社为了吸引游客各出奇招,比如诱人的价格、星级待遇等,但频频发生在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纠纷,又在即将出游的人们心中划上了一个个问号。

  广州市消协日前发出旅游消费警示:小心旅游陷阱!警惕“货不对版”!打折消费转成高消费

  某旅行社举办“庆祝成立两周年”打折活动,姚先生和他的新婚妻子梁女士便被这家旅行社的广告所吸引,立即报名参加了该社组织的东南亚度蜜月旅游团。旅游团出发后,在先生和团友闲聊时,细心的梁女士发现,同一团的团友报名费各不相同,有的竟比他们的报名费低了将近三分之一。经向消协投诉后得知,是旅行社设在不同报名点的收费标准不同导致的。

  因此,消费者选择旅行社要“货比三家”,参考多家旅行社的价格。星级酒店改成小旅馆

  张先生春节后到北方旅游,和某旅行社签订的合约里写明,可以享受四星级住宿标准和25元正餐的标准。但所谓四星级宾馆实际是:马桶漏水,半夜起来鼓捣马桶,结果臭气冲天,一夜没睡好;8人一桌的吃饭标准,导游硬是让三桌人并成两桌,导致很多人吃不饱。

  因此,消费者在和旅行社签约时,最好明确衣食住行标准,如果有缩水,消费者有权投诉索赔。飞机被残破中巴置换

  在四川旅行的时候,贺女士一行本来应从某景点飞回成都,但导游却以“买不到飞机票”为由,要游客乘坐豪华车回成都,贺女士等只能接受安排。但导游实际安排的却是一辆残破中巴,结果所有游客一路颠簸回到成都。

  旅行社擅自改变交通工具,导致消费者时间、金钱受损,旅行社除了应补足更换交通工具的差价外,还应该赔偿消费者因时间误差造成的损失。减少服务内容没商量

  陈小姐参加了“华东五天游”,但最后华东“五天游”实际上变成了四天游。根据合同最后一天的安排是:早上到上海某商业区购物,下午乘飞机返回出发地。但导游说因为是旅游旺季,去商业区购物的人很多,若现在出发去那里,比较堵车,可能会赶不上下午的飞机。后来购物活动被取消。陈小姐埋怨,给家人买礼物的清单都列好了,结果泡汤了。

  因此,合同约定的活动项目,而导游随意减少服务内容的,要对消费者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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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14:16:46 | 只看该作者
学好常识,慢慢再去游比较合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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