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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服装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只要标识不符合标准,都会被认定为不合格服装。近日,我市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中,发现部分因标识问题而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服装。
查获40件不规范标识服装
近期,石狮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对服装市场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市场中的一些服装样品,有40件服装因标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被认定为不合格服装。
石狮市特营工商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批服装的标识在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采用的原料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质量标准编号、安全技术类别五个项目上均被认定为不符合标准,其中有的项目缺少,有的内容表述不规范。昨日,工商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服装,监督当事人销毁40件不合格服装,并处以1800元行政处罚。
企业应规范使用服装标识
“听起来,因标识不规范而被认定为不合格服装的案例,确实有点冤。但要知道,标识是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明示本商品的正确信息及安全使用说明,关系到消费者买了商品以后是否懂得正确使用等问题。”执法人员提醒服装企业,应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服装标识,如采用原料成分和含量的标识应使用耐久的标签,标明采用具体纤维的成分及含量,如:100%棉或纯棉,85%涤纶、15%棉;洗涤方法应标明产品如何洗涤,按水洗、漂白、干燥、熨烫和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如有必要文字说明要与图形符号相对应等;安全技术类别标识可采用纸质标签,婴幼儿用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其他产品应在标签上标明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如直接接触皮肤类或非直接接触皮肤类等。
同时,执法人员也提醒消费者,购买服装的时候,首先要查看商品及其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注,是否标明生产厂商的名址、产品名称、商品号型、采用原材料的纤维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以及商品质量等级等,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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