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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未满5年住宅买卖按总价5%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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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3 10:1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国八条” 如同一记响雷打响整个房地产市场,苏州地区同样受到波及。记者从苏州市地税局了解到,从2011年的1月28日开始苏州执行新的二手房营业税政策,个人购买不足5年需要对外销售的普通住宅,按照全额的5%征收营业税。

  本轮调控引发集中关注的有以下几点,“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六成”,“各地方政府全面落实住房限购令,第三套以上的住房禁止购买”的两大利剑,直接扼杀了改善性和投资性购房者的需求,被喻为史上最严调控政策。而普通住房未满5年需要销售的,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

  苏州市地税局税政一处副处长丁家富表示,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的是未满5年的普通住宅,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是按照江苏省内的规定,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也就是说,单位住宅在144平方米以内,容积率在1.2以上。此次调整不涉及到别墅、商铺以及酒店式公寓等非普通住宅项目。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不满5年的一套100万买入的住宅为例,按照150万的价格卖出,调整前按照差额50万的营业税来收取,即50万的5%为2.5万元,而调整后则按照150万元的5%收取,即7.5万元,比调整前增加了5万元的税款。

  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全额营业税使得5年内普通房源再交易成本将明显上涨,虽然明显遏制炒房,部分投资客将被套牢。但以目前二手房交易的潜规则,房主拿净得价,大部分的税费均是由买家承担,这样会进一步加剧购房者的购房税费负担。可以预见短期内,二手房买卖将会非常活跃,推高挂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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