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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angsiqiong 于 2011-6-16 18:11 编辑
据社会传真报道:都说这房子要降价,可很多人也还是在看涨,不过下面这位张先生却告诉我们,他刚从开发商手里买到的房子,签约没几天,准备去付首付时却发现,这房子竟然就跌了1万元。
今年年初的时候,市民张先生在吴中区的金郡花园看中了一套房子,总价84万多,双方一协商,当时的销售人员给张先生优惠了6万块,最终房子以78万的价格成交,张先生一家是满心欢喜。昨天,张先生去售楼处准备付首付,却发现不对劲了。
张先生:正好看见他们在拐角摆了一个
公示文件的架子,我就翻看了一下我的房子,看到我的房子的总价是83万多。
销售协议上墨汁未干,明明是84万怎么到了公示的文件上一下子价格就缩水了呢?张先生算了一下,按照这个价格来优惠的话,他这房子还没到手就已经亏掉一万块。
张先生:如果他们是政府公示文件就应该以文件为准。(我的房子)应该是77万。
张先生找到了销售人员,但是销售人员的解答却让张先生有些哭笑不得。
张先生:他们的解释就是说为了应付房管局的检查,业务员匆忙做下来的,然后把这个公示拉(表格)错了。
销售人员:卖掉的也不是说明确查的,只是未售的做一房一价的销售。
因为(他的房子)上次是公示拉的所以是有一些小问题。
销售人员表示,出现两个总价只是工作人员的失误,更何况实际的售价远远低于相关部门的备案价格,所以销售过程没有问题。
销售人员:一年备一次嘛,备的时候允许你正常市场涨价,不能超过备案价格。
记者查询,发现张先生房屋的备案单价竟然接近12000一个平方,不仅远远超过成交价格,而且高出周边大部分同品质楼盘的均价。这样的备案方式是行业潜规则,市民们认为,这样一来,明码实价的规定很难对房价的起到约束作用。
市民:我们可能很多消费者都是冲着他明码标价去的,但如果他背后还能这样上升或者下降,那我觉得意义不是非常大了。
传真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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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房产(记者 陌言)5月30日起,江苏省版“一房一价”政策正式开始实施,苏州大部分楼盘积极进行价格公示制度完善的同时,仍有部分楼盘“阳奉阴违”,未能按照政策严格执行,明码标价面临着执行难的困境。
近日,记者在对数家楼盘的调查采访中发现,部分楼盘仍未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政策规定,对自己楼盘项目销售的价格进行明确、完备的公示。
上期报道:苏城多家楼盘明码标价执行不力 被指形同虚设
有的楼盘把价格公示做成很小的簿册形式,放在售楼处极其隐蔽的墙角处,购房者和记者一起转了几圈都未找到;有的楼盘公示了所有房源的价格,但是哪些是在售的哪些是已售的,信息都未标明清楚;有的楼盘所表明的价格信息,不论是在售的还是已售的,均为网上的备案价格,并不是实际销售价格,毫无参考价值;至于房源的绿化率、车库信息等标注符合规定的则更少。
放在角落里的房价公示
未标房源的销售状态
未标注销售状态
发改委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该政策,江苏省还针对政策制定了地方细则,苏州市物价局也根据规定给开发商下发了价格公示的标准化格式,要求各家楼盘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公示。不过,高备低售、遮遮掩掩等阳奉阴违的现象,为何仍存在于部分楼盘呢?
业内人士认为,政府执法部分对这些有法不依的开发商太客气了,应该加大检查、处罚的力度。另外,在开发商做价格备案的环节就要进行严控,房价报备不合理的应不予销售许可,从而杜绝房价“高备低售”的现象。
对于未能严格执行一房一价规定的楼盘,政策上来说只能给予每套5000元的处罚。不少市民以及业内人士纷纷表示,每套商品房5000元的处罚力度太过温柔,对于每套商品房10多万元的纯利润来说,这样的处罚不痛不痒,对开发商毫无震慑之力。因此,在楼盘违规的惩处力度上,还应有更完善的制度相配合,以及政府部门更雷厉风行的查处态度。
而在备案价格监控这一方面,物价、住建部分也显得比较无奈。苏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一房一价以及房价备案制苏州早已开始实行,不过,房价定多少是在物价部门报备的,经过审批后会在住建局的网站上进行公示。部分开发商确实存在对房价“高备低售”的行为,但是因为售价都不会超出备案价,不存在违规行为,也不好查处,且对于房价具体到底应该定多少,也没有很明确的规定,所以对这一现象的监管还存在一些困难。他们也在积极地寻求一种不违背市场规律的可行的方法,来合理规范这一市场行为。
而物价部门人士又表示,除了保障性住房政府部门可以进行政府定价外,商品房价格都是由开发商自主定价的。现在的商品房定价实行的都是市场调节价,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干预开发商定价的行为,能够规范的只有商品房销售中的价格行为。即使市场目前有调节的需要,但是直接行政干预会被指不尊重市场规律,不干涉又会被指放任开发商涨价不作为。因此,物价主管部门目前的境地也比较无奈。
有专家表示,商品房价格由市场定价不错,但住房问题不仅仅具备商品属性,还具备社会属性,更是一个民生问题。当市场调控效果屡遭挑战,政策沦为“走过场”时,政府部门的行政之手应及时干预。比如多方面掌握开发商的成本利润数据,与房管、物价部门合作,监控行业动态,保证合理的定价。房管部门还应在一房一价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真实、及时的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楼盘所有已售、在售的真实信息,多渠道保证购房者明明白白消费。
业内人士提醒,如果地方上依旧保持土地财政的惯性,不愿打击违规开发商,导致对开发商销售行为的监管“雷声大雨点小”,一道又一道规范市场行为的法令都成了空文。那么,“一房一价”的执行效果将难逃“一地鸡毛”的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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