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消费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交规中的灯光使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7-14 15:4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夜间路灯开启期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二、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靠边停车时应当提前100米至50米开启转向灯。

三、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五、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六、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sz315.cn ( 版权所有:苏州工业园区布加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 10223078号 )

Copyright 2013 最新最精彩-社区论坛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