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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南京特大交通肇事案引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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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4:5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30日,南京市江宁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事故,肇事司机张明宝酒后驾驶,不到1.5公里连撞9名路人,造成3人当场身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中1人为身怀六甲的孕妇,另有4人受轻伤。尽管医院曾经试图挽回遇难孕妇腹中男婴生命,但最终失败,该事故实则造成3男3女丧生。

死者已矣,生者何堪!遇难的夫妻和他们未来得及出生的婴孩永远告别了他们的亲人,从此留下四个老人孤独的身影。

回翻肇事司机张明宝的驾驶记录,3年超速39次,曾被曝光80次,多次醉驾。在讨论他是否会被判处死刑的同时,不禁有个疑问,这样的司机为何违规多次后仍可上路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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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9-10 16:23:57 | 只看该作者
看看到底在怎么判,我觉得对这样的人不能饶恕的。
3#
发表于 2009-7-9 15:1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joy 的帖子

太惨了 ,应该判死刑。但既然他以前犯了那么多事,问什么还能上路呢??????
2#
 楼主| 发表于 2009-7-9 15:15:40 | 只看该作者
为没来得及婴儿  说一声: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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