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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基准价集体审议 价格出台要经过相应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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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0 08:5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今在苏州市区(高新区、工业园区除外)购买普通住宅商品房时,开发商都会亮出一个“基准价”,那么,这个“基准价”依据是什么?又从何而来呢?日前,记者作为消费者代表之一,与各方专家一起,亲历了一道法律程序一“基准价”出台前,听取消费者、专家意见和建议。

  在现场,市价格认证中心的有关专家,对西环路恒润·新新家园即将推出的一处楼盘,分别就其土地费用、前期费用、建筑安装成本、公共配套成本、基础设施成本等,逐一“摊开来”讲述各自的来历、测算的依据等等,然后再请房地产行业的代表等内行、专家,结合行情发表看法,看依据是否合理?“成本”有没有“水分”等等。据介绍,该楼盘“基准价”的最后出台,还需要市物价局有关处室的“集体审议”,最后还要与市建设局共同发文,这个楼盘的“基准价”才正式推出。至于实际销售价格究竟是多少,则要由市场说了算。不过,上面是“封顶的”:上浮最高不能超过5%;下面不“保底”。而且普通住宅商品房必须“一价清”,不能附带配套费用。而在此之前,这个楼盘的“基准价”已经走过了多道程序,主要有受理申请、建议初审、专项调查、专家评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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