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消费网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的23个禁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2-5 22:23: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每个少数民族有自己独特的民族宗教文化和文明习惯,旅游者到了民族地区,应该遵守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和风俗,如果对民族礼俗禁忌略知一二,可避免麻烦,减少误会,让旅途更顺利、更愉快。

  1、不能随意摸小孩、小和尚和少女的头和头饰。

  2、进傣族寺庙的大殿或上傣家竹楼须脱鞋。

  3、在傣家竹楼留宿,头的方向不能对着主人家房门,而要把脚向着主人房门,也不能从妇女的脚上跨过去。

  4、别人给你盛饭,应双手接;你给别人盛饭菜,不能盛满,也不能只添一勺。

  5、到回族地区或进清真饭店时,忌谈猪肉。忌说“肥”字,一般是用“壮”代替“肥”。

  6、不能触摸和践踏民族宗教标志。

  7、不要向少女赠送装饰品。

  8、不要进入产妇和病人的房间。

  9、不能在屋子里吹口哨、戴草帽。

  10、不能用筷子敲碗、打猫狗。

  11、禁止在家中谈论性方面的话题。

  12、不许背靠神位而坐。

  13、不得跨越火塘上的三角架,也不能用脚蹬或在上面放鞋袜、衣裤。

  14、参加藏民的喜庆活动必须首先献上哈达。

  15、对方给你敬酒,不能拒喝,多少都得喝一口或抿一下。

  16、如果你吃饱了,对方还给你盛饭时,不能说“不要了”,而要说“吃好了”。

  17、不能坐在门槛中间。

  18、不能往火塘里吐痰。

  19、白族女主人向你敬三道茶时,必须站起来双手去接。

  20、不要给佤族家里送辣椒和鸡蛋。

  21、往火塘里加柴,柴根应往里,不准柴尖往里。

  22、清早不能谈梦见的事,傍晚不扫地。

  23、不得一进家门就抱婴儿。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sz315.cn ( 版权所有:苏州工业园区布加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 10223078号 )

Copyright 2013 最新最精彩-社区论坛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