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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便宜不能捡!开发商买房“送面积”一不小心就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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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3:0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于购房者所谓的“送面积”,在开发商业内叫“偷面积”,指的是不计算价格的面积并且不计入购房合同的面积。
 
 对于购房者所谓的“送面积”,在开发商业内叫“偷面积”,指的是不计算价格的面积并且不计入购房合同的面积。有人形象地将“送面积”比喻为“逼良为倡”,

一是政府的高税收逼得开发商使出“送面积”的招数可以避掉销售过户环节的一大笔税费;
二是高房价逼得购房者选择这种“送面积”的房子,同地段同等价格的房屋当然有“送面积”的比没“送面积”的实惠。是开发商打出“送面积”的促销噱头,购房者趋之若鹜,看样板房时都会问问哪些地方是赠送的面积,不送面积或送面积少的房子会被认为是性价比差,成为被购房者首先淘汰的对象。

  最近,一全复式叠墅小区业主联系上笔者颜宇丹律师,反映了该小区因“送面积”无法办理房产证由此产生的迟延办证纠纷。该小区楼盘销售广告上打出“买一层送一层”的诱人口号,销售的户型图标着上下两层。入伙时开发商交楼的毛坯房里已完成了中空楼板的一层加建,但开发商为规避法律责任,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签订了一份开发商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施工委托协议书》,约定购房者委托施工方加建一层楼板,也即是开发商承诺的“送面积”。

现在由于该小区擅自加建楼板、阳台擅自加建、改建等情形,与报建施工图不符。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属于不予规划验收的情形,国土规划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已装修入住一年多的700余户购房者面临着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局面。

该小区业主心急如焚,经协调政府部门给出该小区业主办证方案:
1、将所有违反施工图纸的违建物全部打掉,包括每户加建楼板在内,才通过规划验收。但是这700多户业主已装修入住,这一点很难做到;
2、业主及发展商共同向土地监察大队和国土部门签署《承诺整改书》,共同承诺整改通过规划验收后,尽快安排房产证的办理;
3、按正常程序由各有关部门派人检测小区内所有单位及建筑物的重新查验,再决定如何整改及规划验收。笔者颜宇丹律师认为,如果不打掉加建部分,又能通过规划验收,估计这些加建部分就得重新计算面积并补交一些税费了。
  
“送面积”分为几种情况:
第一种“送面积”是改变规划加建,未经报批更改手续,如上述案例中加建一层属于违规,存在无法通过规划验收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

第二种“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如一楼庭院、屋顶花园等,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不合法;

第三种比如在L形露台上围起一道玻璃或封闭一面墙,就多出一间房来,这种形式在样板房里可以看到,但交楼标准并没有这道墙,围起来的这部分面积也不载入产权证,在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时,都存在着法律障碍。
 
 近段时间以来,上海等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叫停开发商“买房送面积”的促销行为。今年8月26日,上海市正式印发《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对建筑面积计算的种种问题作出新规范。10月1日以后,进深超过1.8米的“超大阳台”、高度超过2.2米的飘窗等都将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现在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不知道何时出台关于建筑面积的新规,一旦出台相关新规,之前建好的“偷面积”户型由于不合新的规定,将有可能面临无法取得《验收合格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
 
 有些便宜不能赚,购房者在选择“送面积”房时,还需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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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8:18:40 | 只看该作者
看过,的确不错。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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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21:10:56 | 只看该作者
了解了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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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9 10:29:26 | 只看该作者
了解了,以后买房得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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