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消费小俊 于 2010-12-3 12:46 编辑
一个10多平米的房间改造成了宿舍
"租房黄牛党",这是源于最近园区唯亭镇的一则热门新闻而衍伸的新名词,将通过租房再转租的二房东称之为租房黄牛党。这些租房黄牛党常常控制着数套房源,用三夹板将房子改造用来群租,赚取差价。 二房东将房子群租,这本身不算新鲜事。苏州早在2008年5月1日就正式颁布了《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但几年下来,群租现象在苏州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成为城市发展一个不容忽视的症结。 三室两厅的房子竟然可以住28人! 一间三室两厅的房子,每个房间里都排满了锈迹斑斑的上下铺铁床,绝大部分铺位上都有散乱堆放的被褥,显示这是一个有人住的床位。扑克牌、香烟头、热得快、脏袜子随处可见。客厅里放着一个大大的汽油桶,里面堆满了生活垃圾,一阵阵异味隔老远在楼梯口就能闻到。 记者简单数了一下,三间卧室共放了八张上下铺,这还不包括阳台和客厅,因为那里也搭着两张没人住的空床。 捂着鼻子走了一圈,记者还发现,厕所的门上不知是谁贴了一张纸,上面歪七扭八写道:"大小便后请冲马桶;不要站在马桶上大便;手纸扔在纸篓里;烟头不要乱扔。" "这是我下铺的老婆写的,她比较爱卫生",给记者开门的小杨腼腆的说,他从四川老家来苏州打工已经有两年了。当记者接到举报敲开房门时,他还以为是来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的。 小杨今年19岁,是东方花园对面印象城里某餐饮店的员工,自从饭店开张,他和同事就一直群租在这里。"现在快年底了,人少,只有十几个人住,原来最多的时候住过28个人。"小杨对频频的闪光灯颇不自然。"你们拍这个干吗,像我们这样住的有很多啊,我们都是单位包住宿的。" 哪里商业起来了,哪里就有群租客 在园区做了五年中介的任伟,对群租现象司空见惯:"天翔花园、阳澄名邸、怡葑苑、群星苑都有大量群租房,很简单,哪里商业起来了,周围肯定有群租。" 他举例说,前几年李公堤开了,高尔夫花园里一下子有了40多处群租房,住的都是李公堤的餐饮服务员和厨师;印象城一开,边上的东方花园、东港新村又挤满了群租客。"不群租,谁来承担房钱呢,单位包租肯定要又近又便宜,住的人越多越好,这样才能节约成本啊。" 在这样的需求下,一些脑子活的中介就做起了"包租"的生意。"譬如我和你谈好,一年给你十个半月的房钱,前面一个半月是免租期,一签签个两三年,租客来来去去都由我找,你啥事不用管,只要等着收房租就行。" 这还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叫"房屋托管",而房东交予托管的对象,就是所谓的"租房黄牛党"。"其实压根不是什么新鲜事",小任笑着说,"有的包租下来改成日租房,也有的隔一隔或是买几张上下铺,变成群租房,这都是看周边需求与整体环境的。" 任伟透露,譬如园区一套装修好的两居室,如果整租,月租金在2200元左右,而隔断后再出租,则多了1000元以上的差价,在包租模式下,这个差价就进了"租房黄牛党"的口袋里。 不但是个体中介,大中介也做这样的买卖,只是他们更为正规,叫"全程代管出租"或者是"房管家"。任伟透露,目前苏州市面上的"租房黄牛党",很多都是原来在顺驰干过的,整套流程熟门熟路。 房东委屈:我的房子是"被群租" 早在2008年5月1日,苏州市政府就颁布了《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其中明确,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应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其中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对违反这一规定的出租人,公安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超过1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但记者在实际采访中发现,该法规的取证和执行难度都比较高。 记者辗转找到出租给小杨等人的东方花园的房东老朱,他也是一肚子委屈:"当时中介和我说是用来做集体宿舍,最多住6-8个人,我才租给他们的,后来发现住进来的人越来越多,我找他们理论,他们就说是带回来偶尔住住的朋友。" 老朱说,群租的人太杂,生活习惯又差,他三番五次被隔壁邻居叫过来,不是下水道堵了,就是晚上声音太吵扰民,他告诉记者,等到明年春天租房合同到期后,再也不租给群租客了。"罚我钱还是小事,我天天提心吊胆,真怕里面出了什么杀人放火的大事情。"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今年前10月,群租最普遍的唯亭镇发生室内案件258起、小区案件392起,其中发生在群租房里的就占了大半。此外,群租房客半夜三更上下班,大声吵闹或喝酒,也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休息,引发扰民投诉和纠纷。"10个月内,仅警方就接到扰民举报50多起。" 大学生也群租,一纸禁令约束难 不但城市低端人群选择群租,就连一些刚毕业的外地大学生也常常以"合租"形式来分摊房钱,减轻生活压力。 记者在一些租房论坛中寻找群租信息,很容易就能找到不少价格明显低于该区域租金的房源;例如科技大学附近的住房,独间的出租价格通常在1000元以上,而一则信息则称"寻同性合住一屋",月租金400元。 据记者调查了解,苏州各个区域都有群租现象。从2008年开始,警方对群租房的清查工作一直没有停过,但始终无法从源头上杜绝。 "只要房东和租客两厢情愿,这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任伟认为,"公安部门一般也只有在发生扰民投诉或刑事案件时才会来管。" 尚韬律师事务所的顾海啸律师分析说,苏州颁布的治理群租的地方性法规罚则较轻,威慑力不够,所以效力是比较微薄的。此外,房屋租赁给谁是属于私权范畴,房东有权支配,要用公权来干预私权,确实是比较苍白无力的。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的顾骏教授认为,"群租"问题根本上是廉租房的问题,"群租"只有在廉租房的基础上才能解决。他表示,"不要说'群租'是不允许的,而要说'群租'里的不安全是不允许的,打扰别人是不允许的,但'群租'本身和他人没有任何关系。" 是否应该取缔群租?社会学家认为,这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不禁止,普通居民的利益受到影响,公共卫生和安全存在隐患;如果禁止的话,一定程度上剥夺了部分人生存的权利。
(来源:苏州广播电视报 壹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