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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办理丧事的注意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sz315-6    时间: 2015-4-14 12:37
标题: 办理丧事的注意事项
  第一、缴清医院所需费用后,开据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为两联,每一联所属医院的公章必须清晰,死亡原因应表述清楚,如因意外而身故的,须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法医鉴定,开据法医鉴定证明方可进行丧事处理,并整理好逝者遗物为其祈福,有宗教信仰的可视情况联系相关人士进行简单料理。
  第二、家亲属应对逝者遗物进行清理,将逝者身上所佩戴的所有物品取下,衣物内的物品也要逐一拿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联系殡仪馆或正规注册的殡仪服务公司,或暂时存放在医院太平间进行冷藏处理,家亲属应将逝者的病因如实告知工作人员,有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的,工作人员会酌情进行处理,以免造成交叉传染。
  第四、殡仪服务公司主要是为家亲属排忧解难,不因丧事过分操劳,所用的车辆、人员、物品都由服务公司操办,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也会有专人讲解和办理,为家亲属节省时间和费用。
  第五、遗体火化当天,直系亲属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说明与逝者的关系,跟随工作人员逐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准备好追悼会所需资料,如需添加或更改服务项目,应提前告知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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