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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进场费”这一“商业怪胎”怪在啥地方? [打印本页]

作者: 虾米大虾米    时间: 2011-5-17 22:04
标题: 转帖:“进场费”这一“商业怪胎”怪在啥地方?
注:本新闻转载于乐商网

对于一个销售员,基本工资加业绩提成,是其工作收入的基本构成。这原本是一个大家都司空见怪的现象,迁移到零售终端,却成了一个千夫所指的“顽症”,遭到媒体和供应商的接连炮轰。

  在通胀压力不断增大的紧张形势下,生产商、销售商乃至政府百姓都不得不勒紧裤兜,考证CPI攀升的原因,无可厚非,但是这必须建立在专业知识和分析方法上,妄加评论只能让局势愈加混乱。

  简而概之,目前争议的根源在于——“进场费”这一说法的定义本身太过模糊,很多供应商,包括行业人士都已然被误导。现在所谓的“进场费”,即供应商在进入卖场时缴纳的费用,实际上是超市为供应商提供出售平台的服务费用。超市的销售平台,是有其自身的运营成本的,门店租赁、人工成本、税收缴纳等等都是一笔不小的经营成本,而这些成本投入的目的在于为供应商提供销售平台。

  供应商也可以选择卖场外的销售渠道,如自营店、电子商务、普通零售店,然而这些渠道的成本投入也是不可避免,而且性价比在一定程度上要远远高过超市。现今,供应商们不愿放弃卖场的销售渠道必定是有理由的。以家乐福为例,2010年家乐福亚洲地区销售790亿元人民币,增长14.9%,中国的182家大卖场是其业绩主力。“供应商在家乐福的出货量确实是其它很多超市没法比的,这种渠道的稀缺优势使它有资本向供应商收取费用,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市场行为。”某位行业专业人士如是云。

  在现代商业社会,想吃霸王餐的人到处都是,但是理想虽美好,现实却很骨感。生产商、供应商在供货于超市后,省去自开门店、拓宽销路、人工服务等一系列长期投入,却妄图能不向超市缴纳费用,坐享销售盈利,这未免太不符合商业规则。

  当然,也会有人在质疑零售商应该取缔这种后台收费的盈利模式,学习发达国家,从购销额差价中赚取利润。这必然是我国现代商业从不够发达向足够发达的发展方向,但这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整体改造工程,仅从零售端开始整改是绝对不可能的。早在2006年,步步高就曾尝试取消向供应商收取费用,但是就在当年,步步高亏损高达800万。靠购销差价盈利的发展模式不告而终。沃尔玛在国外不收取费用,但是来到中国后也加入了收费的行列。以各种举措致力改善零供应关系的物美在前不久举办的供应商大会成为了供应商的集体讨伐会。此路不通已被多次证实。

  通胀情形下,零售商成为当之无愧的替罪羊,进场费也成为商业怪下的又一“毒瘤”。褪去这层“邪恶”的外衣,所谓的“进场费”只是超市提供的劳务和服务费用,就像五星级酒店吃饭加收的30%服务费,俱乐部收取的入会费。媒体在剖析行业问题时,有责任做好基本功,明确基本概念的基本内涵,才能不至于误导大众,才能让大家清楚供应商为何要买单。
作者: 易中天老师    时间: 2011-5-18 04:04
大超市果然有优势啊,还是去家乐福买东西比较划算
作者: 纸老虎宝宝    时间: 2011-5-18 09:54
有进场费是不是商品的价格就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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